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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体育结婚前惊闻自己“已婚”20余年 广东女子维权4年证“单身”
添加时间:2023-10-26

  江南体育近日,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:开心的和男友去登记,却惊闻自己已经“被结婚”27年,来自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的童女士为了撤销这份凭空而来的“婚姻登记”,坚持用法律手段,在广东省、阳江市两级检察院的帮助下,用4年时间证明了自己单身。

  2019年,童女士与男友自由恋爱,打算结婚。当她满怀喜悦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,却被告知,她已于1996年登记结婚,丈夫是一位来自阳江阳东的罗先生。自己明明单身,怎么会平白无故多出一个丈夫,童女士感到震惊。

  “1996年,我的身份证上是我的曾用名童某云,登记结婚的也是这个名字。但我从来没去过阳东,更不认识那个罗先生。”对于“被结婚”,童女士感到一头雾水。她先后向惠州和阳江的公安派出所报了警。

  2020年4月17日,童女士向阳东民政局提出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,认为自己是被人冒用了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。3日后,阳东民政局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童女士对其申请“不予受理”。童女士将阳东民政局起诉至阳东区人民法院。

  法院查明,罗先生于1996年11月26日填写的《结婚登记申请书》是其本人所写,但罗先生不认识现在的童女士,且童女士也不是当时与其登记结婚的人。此外,2008年11月28日,罗先生又与另一女子在阳东民政局领取了《结婚证》。法院一审判决,责令阳东民政局对童女士的申请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。

  阳东民政局不服判决,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二审认为,涉案结婚登记行为发生于1996年11月26日,童女士于2020年6月25日提起本案诉讼,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,遂裁定驳回童女士的起诉。童女士不服二审裁定,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被驳回。

  原婚姻登记不撤销,童女士就无法恢复未婚状态,也就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江南体育。2022年9月29日,童女士向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。

  1996年至2019年,时间跨度超过20年。20多年前,与罗先生登记结婚的女子到底是谁?如果她不是现在的童女士江南体育,她又为什么会有童女士的身份证,又为什么要用童女士的身份证登记结婚?阳江市检察院成立了办案小组。

  经查,1996年至1997年期间,童女士的身份证曾经丢失过,但由于时间久远,手上已没有当年补办身份证的相关佐证材料。

  “虽然罗先生说当年与之结婚的女子不是现在的童女士江南体育,但毕竟时隔多年,其他人又无法辨认。我们不能轻率地下结论说童女士不是1996年与罗先生登记结婚的女子,要有确凿的证据。”承办该案的陈检察官说。

  检察机关调取了罗先生1996年婚姻登记的相关材料,当时没有罗先生及与其登记结婚女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存档,唯一的线索就是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结婚照。经过对结婚照中女子与童女士照片的人像鉴定,两张图片人像不是同一人。

  结婚照中的女子究竟是谁?检察机关通过图片技术比对,确认结婚照中的女子与湖南一名唐姓的女子相似度为99%。随后,阳江市检察院立即与湖南当地检察院联系,最终确定该唐姓女子就是1996年与罗先生登记结婚之人。

  办案检察官认为,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现在的童女士并非是在1996年与罗先生登记结婚的“童某云”。阳江市检察院向阳东区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书,建议撤销罗某某与童某某的婚姻登记。阳东区民政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,及时撤销了罗某某与童某某的婚姻登记。

  终于“恢复单身”的童女士,在处理好相关事宜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,几度落泪。

  针对该案存在冒名顶替、重复登记的问题,为推进诉源治理,阳江市检察院联合阳江市民政局开展调查,共梳理出全市现存在婚姻登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案例6例、重复登记4例(含本案)。为防范婚姻登记出现的上述问题,阳江市检察院向阳江市民政局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。

  数据显示,2022年以来,阳江市制发检察建议426件,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,到期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%,为推动阳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检察力量。